香港完善选举制度本地立法完成(香港完善选举制度本地立法完成情况)
导语
香港特区立法会前天审议通过《2021年完善选举制度(综合修订)条例草案》,标志着完善香港特区选举制度涉及的本地立法工作全面完成。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欢迎立法会通过草案,形容是在“一国两制”下确保“爱国者治港”具重大标志意义的时刻。国务院港澳办、香港中联办也先后发表声明,对香港将开启良政善治新篇章表示祝贺。
香港立法会三读通过完善选举制度条例草案
香港立法会前天下午进行表决,三读高票通过完善选举制度条例草案。审议通过的条例草案,涉及8条主体法例、24条附属法例。草案经过两天共约12小时辩论及审议,完成修例程序,并将于下周一刊宪生效。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发表声明,欢迎立法会通过条例草案,形容这是“一国两制”下确保“爱国者治港”具有重大标志意义的时刻。她指出,这次完善特区选举制度是及时和必须的,反中乱港势力在立法会制造混乱、瘫痪特区政府运作,甚至勾结外部势力损害香港的安全和利益,没有一个国家或政府会对上述危害视而不见。
梁振英完全支持香港立法会通过完善选举制度条例草案
全国政协副主席梁振英发表文章表示,完全支持香港立法会通过条例草案。梁振英指出,在确保爱国爱港者治港,维护国家主权、安全、发展利益的大前提下,在消除立法会暴力和疯狂拉布的新条件下,相信香港可以更好地发挥优势、更好地解决住屋等民生问题、更好地维持社会长期繁荣稳定。立法会主席梁君彦也在条例草案通过后对记者表示,这是香港一个重要的历史时刻,标志着香港确切落实“爱国者治港”。
港澳办:完善选举制度 将开启香港良政善治新篇章
国务院港澳办发言人当天发表谈话表示,香港立法会审议通过完善选举制度条例草案,标志着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涉及的本地立法工作全面完成。这是依法治港、拨乱反正的又一重大制度成果,将开启香港良政善治新篇章。随着香港国安法和完善选举制度法律的落地执行,随着国家“十四五”规划的实施和粤港澳大湾区战略的加速推进,香港的发展必将重返正轨,香港必将在由乱转治后由治及兴,续写“一国两制”成功推进的新篇章。香港中联办发表声明表示,香港立法会高票通过条例草案,这标志着新形势下香港特区选委会选举、立法会选举和行政长官选举的制度体系已经形成。通过后的法案维护了宪法和香港基本法确定的香港特区宪制秩序,把以爱国者为主体的“港人治港”原则落到了实处,有力保障了香港永久性居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,是一套符合香港实际情况的民主选举制度。
国新制度下选举委员会人数增多 职能增加
据了解,新的选举制度对选举委员会改动最大,人数由1200人增至1500人,选委会的职能也由过去只负责提名及选举行政长官,扩展至提名所有立法会议员,以及从中选出议员。所有立法会选举参选人日后均须取得选委提名。立法会也由70席增至90席,选委会议席按“432”比例分配,即选委会40席,功能界别30席,地区直选20席。香港完善选举制度后,将迎来三场重要的选举。三场选举的具体日期已经确定,选委会界别分组选举提前至今年9月19日举行,紧接12月19日会进行立法会换届选举,而特首选举日期则定于明年3月27日。